住院指南
為加強醫院管理,搞好醫院的各項工作,給母嬰和傷病員創造一個安靜、整潔、衛生的住院條件,特作出如下規定:
1、 遵守醫院的管理制度;
2、 上午8:30—9:30時為查房時間,陪伴員必須離開病房;
3、 嚴禁向窗外倒水和仍煙頭等物;
4、 不準在病房內亂晾曬衣物、尿布和堆放雜物等;
5、 嚴禁在病房內燒煤油爐、電爐、炭爐等;
6、 不準隨地吐痰和亂丟果皮、紙屑等物;
7、 嚴禁在病房內高聲喧嘩和吸煙;
8、 愛護病房內的公物,即毛毯、被蓋、茶幾、座椅及醫療設備儀器等物,如有損壞、丟失,照價賠償;嚴禁在病房內外墻壁亂寫亂畫;
9、 住院產婦和病人在住院期間因有事外出,須征得主管醫生和護士的同意,方能離開。否則后果自負;
10、 注意防火、防盜;貴重物品不得帶入病房,以防丟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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